科创计划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2022-05-11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本科教改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以下简称营养与健康所)的优质教育资源,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国科学院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相关要求,结合营养与健康所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资助对象

以全国高校理工科二、三年级本科生中成绩优秀者为资助对象。申请者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探索精神,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资助条件

(一)已经获得所在高校同意;

(二)在营养与健康所从事该项目的时间不得少于项目执行期下限(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三、申请和遴选程序

申请“科创计划”的本科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选择本所相关研究方向的课题。也可以由本人自主提出课题,在营养与健康所选择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组开展研究工作。

(一)项目申请者向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经形式审核后,营养与健康所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遴选并核定资助金额。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 经费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专项支持下达。

2. 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2万。

3. 研究所根据项目申报、项目研究任务等情况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

(二)资助管理

1. “科创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资助,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单设课题账号,实行专款专用。

2. 资助经费开支范围为:劳务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印刷/宣传费和差旅费。

3. “科创计划”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和营养与健康所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执行,经费执行中应注明“大学生科创计划资助”。

五、组织实施、管理和验收

以年度为单位,编制“科创计划”项目指南、受理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实施与验收等工作。

“科创计划”项目参照营养与健康所纵向科研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在执行期满后一周内,向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书面项目验收报告,主要验收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验收的项目,应提前提出延迟验收的申请。

六、本细则由营养与健康所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