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1-04-27

为确保招生复试有序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1.复试和录取规则由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

2.应由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英语≥60    业务课1 ≥60  业务课2 ≥60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时间:202157日下午

形式: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

1.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密封)一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

2. 复试方式:口试。每位考生12分钟presentation【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以内)、科研工作】,8分钟问答。

3.考察内容:

A. 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B. 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他潜在能力等。

C. 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D.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E. 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和专业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

   五、录取

1.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予录取。

  3.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复试纪律

1. 复试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不得录制相关音频视频,更不得在任何场所及媒体上公开发布,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所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2. 考生须自觉服从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必须是本人独立参加复试。

3. 复试过程中应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规则。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罚,如有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惩处。

研究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3.投诉、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

研究生部:电话:021-54920061薄祥慧Email:xhbo@sibs.ac.cn

电话:021-54920480李淑琴Email:sqli@sibs.ac.cn

 

附件:参加复试学生名单

2021年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外博考生复试名单

报名编号

考生姓名

总分

备注

144301119200025

刘栋梁

237


144301119200029

巩琳琳

253


144301119200008

孙意

186


144301119200019

刘建敏

223


144301119200026

岑卉

215


144301119200007

吴小霞

231


144301119200005

周朴臣

207



 

                                                中国科学院      

               上海营养与康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