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0-05-05

为确保招生复试的规范,有效控制招生质量,依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指导制定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 严格执行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复试办法。
3. 由至少5位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三、招生人数
2020年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统考招生类别及预计招收人数如下:
1. 学术型硕士29名;2. 专业型硕士6名;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

四、复试分数线

1. A. 学术型硕士(生物学专业)

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50509090335

B. 学术型硕士(基础医学专业)

政治英语业务课总分
5050180335

2. A.专业型硕士(生物与医药)

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50507070290

B. 专业型硕士内部调剂线(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学术型考生)

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50509090335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总分268,不计单科成绩。

五、复试时间、形式
复试时间:2020年5月7-9日。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六、复试原则和办法
1. 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 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1:2之间。
3. 复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4. 初试和复试的权重: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复试内容
1. 资格审查
由于疫情特殊原因,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复试前须网络上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攻读专业告知书。
(2)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25日前提交政审表(加盖公章并密封)一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3)拟录取往届生须在5月25日前提交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各一份;拟录取应届生须在5月25日前提交学生证复印件(纸质版,含基本信息页及最近一次盖注册章的页面)。
2. 综合能力测试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
(1)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其潜在能力等。
(3)读研动机、科研兴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4)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3. 英语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读听说等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以考生自述、文献阅读、翻译、英文对话等方式进行。
4. 体检
(1)拟录取考生可在考生所在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报告须于5月25日前寄达我所研究生部。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复试纪律
1. 面试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面试过程中不得录制相关音频视频,更不得在任何场所及媒体上公开发布,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所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2. 考生须自觉服从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必须是本人独立参加面试。
3. 面试过程中应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规则。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罚,如有违法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惩处。
研究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录取
1. 本所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十、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3. 投诉、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
研究生部:
电话:021-54920061薄祥慧Email:xhbo@sibs.ac.cn
电话:021-54920480李淑琴Email:sqli@sibs.ac.cn

 

附件:复试学生名单

考生编号姓名总分备注考生编号姓名总分备注
144300192000003郭欣353 144300192000127扈圣婕360 
144300192000009田静雅345 144300192000128仝百川353 
144300192000014梁晨曦338 144300192000133常彬河354 
144300192000016王冰341 144300192000135张艳宁368 
144300192000018王宝生364 144300192000136黄静怡346 
144300192000022丁恺352 144300192000137王春悦340 
144300192000029赵润初339 144300192000140龚芳雷335 
144300192000037侯凯琪371 144300192000144侯鹏356 
144300192000038周素梅364 144300192000145万佳芳339 
144300192000039陈佳342 144300192000146文艺红339 
144300192000045陈楚赟351 144300192000147韩东美372 
144300192000048杨嘉欣351 144300192000156巩琦凡349 
144300192000050马俊博雅356 144300192000163刘珊珊341 
144300192000053张聪356 144300192000165顾彩梅375 
144300192000058杨柳363 144300192000171姜柯342 
144300192000059张馨辉345 144300192000183黄启键341 
144300192000060王鑫沂373 144300192000184王明慧367 
144300192000065刘美琦396 144300192000186陈泽婷364 
144300192000072黄家明362 144300192000187李家荣351 
144300192000075张宇薇417 144300192000191羊丽红340 
144300192000088王媛媛365 144300192000192简滔335 
144300192000090音明巍344 144300192000197江理霜353 
144300192000091胡雅莉343 144300192000200梁鑫388 
144300192000095杨晨茜342 144300192000201金坤339 
144300192000097吕娇369 144300192000206汪哲365 
144300192000099林惠康371 144300192000207覃应全343 
144300192000100张贵恒349 144300192000211金雨晨368 
144300192000102陈宇然343 144300192000005陈玉昕294专硕
144300192000105孙雪洁342 144300192000066王诗怡305
144300192000110魏炜351 144300192000196张燕玲357
144300192000112郭明珠347 144300192000215戚庆雨281退役大学生计划
144300192000119刘小琦337